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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四年及以上未年审货运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林芝市交通局

2019年04月11日 16时01分

来源:林芝市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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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经核查,林芝市藏GA92281153台营运货车已逾期四年以上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表),已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根据《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审验、考核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道路运输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求,现我局对藏GA92281153台营运货车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现对该批车辆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我局仍然受理该批车辆的年审业务,补办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对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咨询电话:0894-5885202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四年及以上未年审货运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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