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交通运输局网下载(www.jtysj.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1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222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公开交通运输领域涉及民生的各类信息,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及管养情况、打击非法营运及交通安全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了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部门收入、支出编制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部门决算编制情况。三是2021年,公开各类交通信息285条、转载中国政府网重大信息222条、转载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来源渠道、政府信息后期处理等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信息公开发布前,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做到三审一公开。二是从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来源及真实性管理。三是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均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后印发,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四是认真及时办理网民留言,对在林芝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留言的网民及市委办、市政府办等部门转来的网民留言,在正式答复前,先以电话形式向其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政策,能够及时办结的及时办结,超出管理权限的,向其解释并建议其咨询相关业务部门予以解决。全年收到网民留言10条,办结10条,公开答复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积极开展网站维护管理,每日转载或上传交通信息,及时受理网民留言并耐心细致解答回复,及时更新公开指南,便于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林芝交通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微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74条,订阅数达45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0

行政强制

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不完整、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局一是及时对内设科室职能、办公时间、机构设置、领导姓名等信息进行了更新;二是通过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研究,提高了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三是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三是不断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改进网站专栏信息更新频率,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