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3-0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反馈问题

    问题十二: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交通设施建设单位监督管理不严,生态环境责任层层衰减。全区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十分严重,仅2022年3月就发现81起破坏行为。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此类问题反映强烈,来电来信举报多达30余件,约占生态破坏类信访举报件的十分之一。

核查情况

5月29日组织资料核查,整改相关资料完善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明确职责分工,实现交通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全覆盖,使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措施

严格履行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牵头部门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

旺堆多吉

联系电话

0894-5667335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我局更新并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林芝市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岗位职责和重点任务,层层压实了责任,从开展日常学习,到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做到各环节定职定则,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留死角,全方位监管到位。2022年以来,由我局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已全部办理,共开展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学习12次,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检查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