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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4年1月19日


第一部分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支出总体情况

四、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林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林机编发〔2018〕19号),《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12月27日会议研究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15〕111号)和《关于自治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藏机编发〔2017〕6号)精神,将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升格为副县级,为林芝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区、市有关运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国家和区、市有关海事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班线企业经营许可。

4.负责辖区内客运班线的开通许可;负责所有由本辖区始发客运车辆营运手续的办理和证照核发。

5.负责辖区内各类客运企业其它新增车辆的市场准入、营运手续办理和日常监督。

6.负责做好旅游应急运力的储备和调度。

7.负责管理权限内包车相关手续的审核和运力调度工作。

8.负责辖区内所有货运企业的证照打印核发,日常业务办理和监督管理。

9.负责二级及以下客运站的战级核定和辖区内所有客货运站的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测能力评估和日常监督管理。

11.负责辖区内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12.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以及对其进行管理、诚信考核、继续教育。

13.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监督、资质检查、市场供需相关调研及各类道路运输纠纷、矛盾调处等。

14.负责设立应急运力储备机制。

15.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设置4个正科级科室,具体为:综合科、客货运输管理科(出租车行业办公室)、从业维修管理科(驾培管理科)、海事管理科。

核定事业编制16名,核定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班子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2023年末本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4人,其中在职人员总人数为14人。


第二部分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732.8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2.8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1.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3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732.896万元,同比减少5.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2.896万元,占100%。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支出预算总量732.896万元,同比减少5.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24.296万元,占57.89%;项目支出308.60万元,占42.1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2.896万元,减少5.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32.8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1.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2.89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76.956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公用经费、业务工作经费、工本材料制作经费、党建经费、工资奖金类支出、伙食补助费、农村客运市级补贴年终调减收回,因此2024年预算资金对比2023年执行数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2.8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1.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3.11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7万元;共计43.38万元。

2023年执行数增加0.58万元,增加1.36%。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20.75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01万元;共计25.76万元。

2023年执行数减少2.72万元,减少9.55%。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3.214交通运输支出(类)01公路水路运输(款)01行政运行(项)322.826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类)01公路水路运输(款)03机关服务(项)4.3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类)01公路水路运输(款)09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178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类)01公路水路运输(款)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6.3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类)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100万元;共计631.426万元。

2023年执行数增加76.846万元,增加13.86%。主要是2023年公用经费、业务工作经费、工本材料制作经费、党建经费、工资奖金类支出、伙食补助费、农村客运市级补贴年终调减收回,因此2024年预算资金对比2023年执行数有增加的原因。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32.33万元;共计32.33万元。

2023年执行数增加2.25万元,增加7.48%。主要是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调整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4.2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57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279.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4.99万元、津贴补贴183.96万元、奖金20.5万元、伙食补助费1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3.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27万元(其中:工伤保险0.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896万元(其中:休假探亲费1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96万元)住房公积金3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8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4.68万元)、公用经费19.7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72万元(办公费3.78万元、电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工会经费5.39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员通讯补助2.2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1.98万元,增长27.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增多,下乡检查工作较多,公务接待预算数增多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3量,国内公务接待预计5批次、5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因此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2024年部门(单位)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7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8万元,降低7.42%。主要原因是一是进一步规范支出功能科目,主要是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分类科目;二是人员调整与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例如: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4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出差下乡、日常公务活动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例如: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个,资金732.89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732.896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分别是(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卫星导航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林芝市二级监管平台运维服务,资金17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7.68%。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参考资料1
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卫星导航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林芝市二级监管平台运营服务费目标表(2022年度启用)
( 2024 年度)
填报日期: 2023年12月9日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黄禹铭18883264805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卫星导航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林芝市二级监管平台运营服务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实施单位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项目属性 延续性项目 项目期 2024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178
    其中:财政拨款 178
          其他资金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年度/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年度考核表》达标,严格落实制度建设、保证3个监管平台的运行、维护成本控制、稳定保障措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硬件、软件正常运营率 100 % 1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经费保障 178 万元 11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100 % 9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在监管范围系统发现问题时的反馈率 100 % 7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工作完成率 100 % 7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经费的充分使用率 100 % 7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运行时间保障 365 7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系统持续使用年限 6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效率 定性 提高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监管系统,实现全市“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技防能力,形成联网联控、职责清晰、高效运转的动态系统监管体系 98 % 10
    注:以上是“绩效指标”的填写范例,具体填写时应按照《规范问答》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除《规范问答》中明确的相关情形外,“必填”内容不得少于上述范例,可增加行数;可用“★”标记核心三级指标,并通过权重体现其重要性水平。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没有扶贫项目、扶贫资金预算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截至2024年1月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没有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