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局机关)
(2024年1月19日)
目录
第一部分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林芝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是隶属于林芝市政府的正县级行政职能部门,2015年由原来的林芝地区交通运输局更名为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市交通运输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本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本市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机制改革。
2.负责涉及本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负责本市公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监督实施公路和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场站建设、公交、出租车的发展规划和报批。
4.负责本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运输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
5.负责提出本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6.负责本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工程技术等业务的综合管理;监督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监督管理本市公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内省道、边防公路的养护、管理、维护和执法;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本市农村公路的管理、维护和执法。
7.负责本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辖区内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网运行监测;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监管和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承担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参与市内省道、边防公路的应急保通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10.负责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运输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11.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交通项目审批工作。
12.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交通项目技术评审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内设1个机构,内设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公路养护科、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建设管理科6个正科级行政科室,以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交通规划室、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6个事业机构。
第二部分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明细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收支总体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4年共安排年度预算4282.3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79.6万元,增加125.06%,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7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59.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46万元。
二、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收入总体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4年共安排年度预算4282.3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79.6万元,增加125.06%,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7.796万元,占100%;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支出总体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4年共安排年度预算4282.3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79.6万元,增加125.06%,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06.98万元,占42.2%;项目支出2475.4万元,占57.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82.38万元,同比增加237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282.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7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59.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82.3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46526.7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下达,不属于本级财政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82.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9万元,占4.32%,卫生健康支出103.77万元,占2.42%,交通运输支出3859.26万元,占90.12%,住房保障支出134.46万元,占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383.8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8.15万元,增加1.33%。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80.9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0.399万元,增加62%。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2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8.2868万元,增加60.43%。主要是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没有使用完,财政年终调减收回。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预算数2372.4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3848.34万元,下降93.44%。主要是年初预算中不包含自治区下达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预算数179.2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4.82万元,增加9.01%。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预算数3.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预算数0.8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56万元,增加171.11%。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预算数1.1.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预算数17.4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88万元,下降18.16%。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预算数86.2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28万元,增加13.52%。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数134.4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915万元,增加8.83%。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调整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6.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9.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1177.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79.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4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0.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59万元、住房公积金13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万元。
公用经费107.7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0.5064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福利费0.3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616元、工会经费22.9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减少2.33%,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7量,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7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61万元,增长5.49%,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没有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3个,资金4282.3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0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分别是(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2372.4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5.84%。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参考资料1 | ||||||||
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启用) | ||||||||
( 2024 年度) | ||||||||
填报日期: | 2023年12月9日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范桂玉13322546630 | ||||||
项目名称 | 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单位 |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 |||||
项目属性 | 新建项目 | 项目期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 2372.48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72.48 | |||||||
其他资金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
年度/项目总体目标 | 完成农村公路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完工率 | ≥ | 100 | %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设计变更率 | ≤ | 0 | %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 | ≥ | 52.24 | 平方米/公里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 | ≥ | 4 | 个 | 1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 | 100 | %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75 | % | 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超概算项目比例 | ≤ | 0 | %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受益人数 | ≥ | 5000 | 人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施正常运转率 | ≥ | 100 | %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 | ≥ | 100 | %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 | 95 | % | 5 | ||
注:以上是“绩效指标”的填写范例,具体填写时应按照《规范问答》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除《规范问答》中明确的相关情形外,“必填”内容不得少于上述范例,可增加行数;可用“★”标记核心三级指标,并通过权重体现其重要性水平。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没有扶贫项目、扶贫资金预算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1月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没有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