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2025年1月24日)
目录
第一部分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林芝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是隶属于林芝市政府的正县级行政职能部门,2015年由原来的林芝地区交通运输局更名为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3.拟定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5.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7.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
8.统筹协调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9.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10.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11.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消息。
12.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统筹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助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13.协调民航、邮政相关工作。
14.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有关政策。
15.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自治区、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和方针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路路政(包括超限运输管理)和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交通行政执法职能。
17.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全市重大和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18.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19.建立结合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抓党建的工作机制,强化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意识。
20.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1.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林芝市委员会办公室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林委办〔2024〕40号),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与市交通运输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局下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建设管理科、公路养护科、安全监督科、信息技术科、执法监督科、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科、路政执法科、运政执法科、发展计划科。编制57名(含40名执法编制)。县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23名。
第二部分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收支总体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5年共安排年度预算61084.589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802.2097万元,增加1326.4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8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557.7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64万元。
二、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收入总体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5年共安排年度预算61084.589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802.2097万元,增加1326.4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84.5897万元,占100%;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支出总体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5年共安排年度预算61084.589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6802.2097万元,增加1326.4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974.5397万元,占3.23%;项目支出59110.05万元,占96.7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084.5897万元,同比增加56802.2097万元,增加1326.4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路项目建设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1084.58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8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557.7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084.589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61129.85628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国家、自治区及上级有关部门十四五交通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在2024年度分批分次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安排各个项目资金,同时,2024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存量)资金9732.5032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084.5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8403万元,占0.47%,卫生健康支出105.36万元,占0.17%,交通运输支出60557.7494万元,占99.14%,住房保障支出136.64万元,占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476.859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3.863497万元,增加2.35%。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91.7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8.234386万元,增加24.91%。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预算数58889.1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60343.399780万元,下降73.14%。主要是年初预算中不包含公路建设项目部分结转再安排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预算数197.6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0.944824万元,减少0.48%。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数87.200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7.2003万元,增加100%。主要是主要是财政下达年初预算1号指标里有职业年金,实际为其他社保缴费资金,后续在实际支出时对其作经济科目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预算数17.6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776267万元,增加11.17%。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社保调整原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数87.6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7.68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原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数136.6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1372万元,增加1.59%。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调整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4.53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8.1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9.62万元、津贴补贴797.25万元、奖金88.74万元、伙食补助4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97.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7.20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6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44876万元、住房公积金13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4064万元。
公用经费116.3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9.1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0.51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劳务费3.6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元、工会经费24.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1万元,减少4.76%,主要原因2025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4量,暂无预计国内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61万元,增长7.99%,主要是人员调整,机构改革,机关、执法、运管合并办公。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没有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出差下乡、日常公务活动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9个,资金61084.5897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0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分别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0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46%。
参考资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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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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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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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2024年12月9日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拉姆玉珍13518942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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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公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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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单位 |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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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建项目 |
项目期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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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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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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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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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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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项目总体目标 |
完成农村公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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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完工率 |
≥ |
100 |
% |
10 |
正向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设计变更率 |
≤ |
0 |
% |
10 |
反向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 |
≥ |
52.24 |
平方米/公里 |
10 |
正向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 |
≥ |
4 |
个 |
10 |
正向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
≥ |
100 |
% |
10 |
正向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75 |
% |
5 |
正向 |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超概算项目比例 |
≤ |
0 |
% |
5 |
反向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受益人数 |
≥ |
5000 |
人 |
5 |
正向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施正常运转率 |
≥ |
100 |
% |
10 |
正向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 |
≥ |
100 |
% |
10 |
正向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 |
95 |
% |
5 |
正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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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是“绩效指标”的填写范例,具体填写时应按照《规范问答》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除《规范问答》中明确的相关情形外,“必填”内容不得少于上述范例,可增加行数;可用“★”标记核心三级指标,并通过权重体现其重要性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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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芝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没有扶贫项目、扶贫资金预算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1月林芝市交通运输局没有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